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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8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

来源:作者:2018-04-02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8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8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对标提质,旅游强市”战略和“11567”总体思路,牢牢把握问题导向,以顺应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主次干道提质、小街小巷拓面、城乡结合部改造为重点,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攻坚年”的各项工作,全力打好环境卫生提质市容秩序整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大攻坚战”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一、全面推动环境卫生提质

(一)制定环境卫生分类作业标准。制定城市主次干道、小街小巷、住宅小区、居民区、溪河及两岸、公园广场、停车场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分类作业标准,提高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开展环境卫生示范街(巷、小区)创建。以环境卫生示范街(巷、小区)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示范引路,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突出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的市容环境管理水平。(责任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三)确保清扫保洁全天候无缝隙。落实24小时保洁和巡查督查制度,达到环境卫生“六无一净”和“车走路净”目标,实现城市全天候保洁、无缝隙管理、高质量保持。延伸保洁范围,将保洁范围延伸至人行道边角、临街建筑物墙面外、绿地城市家具等细节位置。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四)推进街道冲洗工作规范达标巩固“3311”清扫保洁制度,实施“三道冲洗、三道机扫、一次普扫、全天保洁”制度。充分考虑车速和水量等因素,调整清洗车、洒水车、机扫车联动作业频次,强力推进道路抑尘作业。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五)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合理安排垃圾清运作业班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收集运输及时到位,严禁渗沥液跑冒滴漏。重点排查和清除区域内卫生死角的垃圾堆积点,建立负面清单,强化长效管理,杜绝问题反复。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六)规范建筑渣土运输和倾倒。建筑工地车辆要做到净车出入,不带泥上路。建筑渣土要实行密闭化、规范化运输,定时段、定路线行驶,定点倾倒。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七)高标准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建立卸料平台设置,垃圾每层摊铺厚度达标,垃圾压实遍数及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垃圾分区填埋并做好分区填埋方案,必须做到每日作业完毕后全面覆膜,垃圾堆体边坡符合设计与标准,除臭消杀措施及次数符合要求,并有效控制飞散物。加强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工作的日常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制度。责任单位:市垃圾处理监督站)

(八)做好装修垃圾、废旧家具的收集和清运工作。建立装修垃圾和废旧家具转运台账,认真开展转运计量工作,确保计量准确无误。做好各装修垃圾收集点场地租赁、使用、维护,及时转运各点装修垃圾,加强场内外周边卫生监管,做好渣土弃置场内外安全防护。建立与周边群众对话平台,时刻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垃圾处理监督站)

二、全面开展市容秩序整治

(一)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对城市修车、洗车、车、堆物售卖和夜市等占道经营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分片区,分路段,全面实行路长制。力争整治一条街,规范一条街,确保整治效果长效化,做好旅游景点周边环境整治。责任单位: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协办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二)开展违章停车整治。对城市人行道全面安装障碍桩和自行车道隔离桩,取消活动桩,从硬件设施上消除违章停车。(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同时协助交警部门对城市违章停车开展专项整治。责任单位: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办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三)开展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强化市场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措施,清理市场及周边的“牛皮癣”广告。整治市场出入口的占道经营,拆除市场及周边违章搭建的经营棚点,取缔城区内的马路市场。责任单位: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协办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四)开展小区环境整治。切实解决住宅小区存在的乱丢乱倒、乱搭乱建、乱改乱用、乱停乱放、乱种乱养、乱贴乱挂、失监等脏乱差问题,重点做好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单位: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协办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五)开展小街小巷整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小街小巷管理责任重心下移,实行巷长制管理,解决城市小街小巷脏乱差等问题。(责任单位: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六)开展临街棚点整治。拆除违规设置的各类经营棚点,整治门店货物出店、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整治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等影响市容观瞻的各类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七)开展渣土扬尘整治。落实建筑工地六要素,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执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100%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加强渣土弃置场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局市容环卫管理科)

(八)开展广告店招整治。按照一店一招,统一标准,规范设置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广告、店招和门牌的设置,实行精细化管理,高标准规范化设置(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科)。依法拆除未经许可或已超期、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户外广告牌、灯箱、高空牛皮癣,以及设置在人行道、绿化带、巷道口等地不合规划的各类标识标牌、指路牌等。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九)开展损绿毁绿和占破道整治。严格贯彻落实《张家界市城镇绿化条例》,全面加强对损绿毁绿的巡查及查处力度,加大城市市政设施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占破道等常见违法线索查处力度,维护好城市市政设施的保养环境。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十)开展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着力整治入城口、城乡结合部、澧水(索溪)河堤坝和铁路沿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责任单位: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三、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一)实施垃圾站厕提质改造项目。按照“一站(厕)一品、一站(厕)一景”要求,高标准建设、改造一批垃圾站(公厕)。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二)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完成土地报批、项目立项、入园道路提质改造等工作,力争完成项目投资3.5亿元。责任单位:局行财装备科)

(三)实施停车场点建设。完成市中心城区货运车辆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责任单位:局市容环卫管理科、环卫停车场(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市政仓储基地建设,改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四)实施入城公路改造项目。加快张桑公路城市段道路改造环境整治项目施工进度,协调实施张罗公路城市道路项目。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五)加快智慧城管建设。严格按照智慧城管建设方案,加快智慧城管建设,确保2018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局科技科、各相关科室和单位配合)。完成城管指挥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局市容环卫管理科)。争取完成市人寿保险公司大楼购买,办理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局行财装备科)

(六)实施居民小区垃圾屋建设。结合小区需要,根据一小区一垃圾屋原则,合理修建垃圾收集站或垃圾收集屋。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七)完善城市家具配套。加快市中心城区果皮箱更新换代,新建33个环卫工人休息室(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启动并完成市中心城区路名牌提质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局市容环卫管理科)。在合适地点设立自行车租赁点、摩托车停靠点和配套的城市家具(如休闲座椅、直饮水等城市公用设施)。责任单位:局市容环卫管理科、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八)启动空中管线配套入地计划。启动城市道路改造过程中的空中管线入地工作。制定行动计划,分年度实施改造、整理或拆除空中横跨街道、巷道的各类架空管线,按照入地、入管、贴墙、捆扎等方式集中敷设。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九)实施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围绕“微建设、微管理、微服务”,对中心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协调推进人行天桥、过街通道和自行车道隔离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十)启动城市照明节能改造。通过实施照明节能改造项目,有效延长灯具的使用寿命,达到降低路灯电费开支,创建节能型城市的目标。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科、市路灯管理所)

四、全面提升市政维护水平

(一)实施老旧道路改造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西溪坪永昌路车行道(人行道)、古庸路车行道和官黎坪火车站转盘车行道路面进行一次大修。提质改造天崇路,对南庄路进行拓宽改造试点。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二)实施人行道及周边区域改造。改造崇文路一中段的人行道,取消该路段人行道绿化带,铺装人行道板,拓展人行道空间。以此路段为试点,逐步在其他路段实施。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三)实施主次干道岔道口改造。分步实施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岔道口改造,完成城市主要道路的渠化改造,畅通城市微循环。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四)实施中心城区积水点改造。对城市检查井(含排水设施检查井和管线单位检查井)全面疏通和清淤,完成新外滩内涝补短板项目和崇文路国光中学旁红砂溪排水沟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五)实施桥梁检测及隐患危桥的维修加固。强化对城市桥梁的安全性检测和监控,修订桥梁养护规划,确保桥梁安全。加大对隐患桥梁的维修加固工作,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保护澧水饮用水源,实施观音桥、澧兰桥、澧水大桥排污处理项目。(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六)加强城市家具运行维护管理。加强杨家溪体育公园、机场北路、融山路等区域的后续亮化提质改造项目。做好已完成的城市亮化、110处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停车点、15处直饮水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局市容环卫管理科;协办单位: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七)实施地下管井提质改造。对城市地下管井进行提质改造,并将各类井盖分类,统一型号、材质和规格,确保市民和游客安全出行。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八)提高市政设施科技运用水平和比武。推动城市道路路面就地热再生技术的应用。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智慧数据库,为智慧城管建设准备基础。责任单位: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九)加强城市照明亮化维护工作。围绕对市中心城区所有照明亮化及时维护,确保设施完好,亮灯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路灯管理所)

五、全面强化文明宣传教育

(一)开展城市管理“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小区、进学校、进单位等活动,提升市民自身素质,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科、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二)开展系列报道活动。坚持市区统筹、部门统筹,携手张家界电视台、张家界日报社以及红网张家界等各类媒体,开展“媒体联手城市管理,共创文明卫生城市”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协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在各市级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社会关注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科、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四)开展文明卫生社区推进行动。出台文明卫生社区创建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动文明卫生社区,创建一批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优化的文明卫生示范社区。责任单位: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五)开展文明卫生小区评选活动。在城市范围内开展环境优美、服务完善、设备完好、管理到位等方面的“文明小区”评选活动,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高小区居民综合素质。责任单位: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六)开展清洁街(巷)竞赛活动。出台城市清洁街(巷)竞赛活动方案,每月进行评比,奖优罚劣。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七)开展清洁家园三年行动。以“清洁家园行动”为载体,

因地制宜建立“社区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垃圾收集和处理模式。到2020年,社区、小区、居民区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责任单位: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八)开展清溪绿水达标行动。落实河长制,加强水务方面管理,严处向城市河道、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种植农作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依法拆除。责任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18312日印发